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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12月 23, 2013

波士頓重建局作業方式再成話題

波士頓重建局(BRA)昨(22)日再成話題。波士頓候任市長馬丁華殊一月就職後,到底會怎麼處理波士頓重建局,指派誰進五人董事會,誰當局長,也再引人關注。
波士頓環球報刊出長篇文章,指該報調查結果,波士頓重建局董事會成員一點都不知道,他們在批准波士頓廣場(Boston Common)附近一棟豪華住宅工程時,是給了波士頓市長萬寧諾好朋友一個秘密好處。波士頓重建局董事Paul Foster這麼承認。
波士頓重建局董事們在2011年投票批准千禧地(Millennium Place)這高檔住宅大樓工程時,只是一如以往,總是無異議,也幾乎總是沒有討論或質問的,照波士頓重建局員工建議,通過了1492宗投票案之一。
在投票通過千禧地發展案時,波士頓重建局董事們沒發現,波士頓重建局員工們在交易中,悄悄擺進了可能有五百九十萬元的發展費優惠,給代表千禧地的發展商,也是萬寧路競選長期捐款者的龐加羅(Anthony Pangaro)。該筆款項指定用於為市內迫切需要可負擔住宅地點,提供幫助。
多年以來,在萬寧路政府之外,一直沒有人監管波士頓重建局。州政府,市議會,甚至波士頓重建局自己的董事會都沒管,讓該局員工得以自由的和某些發展商達成協議,向某些發展商徵收額外費用,再把他們從發展商那兒收來的錢,花到他們認為合適的地方去。
波士頓環球報花了四個月調查,發現波士頓重建局在可負擔住宅費用上,未公開透露的至少給了另外四家發展商優惠, 卻未給其他發展商類似優惠。

同時,波士頓重建局在已收到的發展可負擔住宅費中,至少轉移了六百萬元到諸如芬衛區的一個新健康診所,轉移了四百五十萬元給一個社區設施,以及一條新的公眾街道。
迄今,自從萬寧路於2000年設立住宅項目以來,波士頓重建局只花了一千八百萬元在可負擔住宅上,和該局若持續執行這規定,應收到七千五百萬元相比,還不到四分之一。其餘的這些款項,或是沒有收取,或被轉移作其他用途,或不甘不願的留在波士頓重建局的一個戶口裏。
            波士頓重建局人員表示,他們向千禧地徵收比較低的費用,是因為他們起初不確定,該發展計劃會是共管公寓,出租公寓。不過他們沒說,為什麼該發展案未包括標準條文,要求龐加羅一旦決定建造265個,平均各約一百萬元的共管公寓時,必須付更多錢,或者為什麼波士頓重建局員工在遞交給董事會的報告中,未指出可能的優惠。
波士頓重建局人員也難以解釋,他們如何決定誰可以從住宅基金獲得錢,但承認至少有六百萬元成了波士頓重建局的薪資,一個會議,以及可負擔住宅以外的其他用途。
波士頓水前區的三項發展計劃,也因為發展商與波市長的友情,親疏有分,獲得的優惠也有別。水邊地(Waterside Place)發展商John Drew照市府規定付款。但維克多(The Victor),以及“海港公寓(Seaport Apartments)的發展商,卻一續獲得68萬元,603200元的優惠。
波士頓重建局發言人Susan Elsbree表示,這三項發展計劃座落在州政府擁有的土地,可負擔住宅項目不適用。發展商是自願付出費用的。不過州政府向來遵循波士頓重建局的規定,他們和前述三個發展商的協議,也都簡單表示會符合市府的可負擔住宅項目規定。
2011年退休後出掌波士頓重建局,一直是萬寧路忠誠朋友的馬耶得(Peter Meade)局長辯稱,他們並沒有把錢放進自己的基金內,甚至那些花做波士頓重建局薪資的錢,也是和住宅有關的。
波士頓市長萬寧路似乎也關心波士頓重建局的表現,最近宣布,他要求麻州議員們和波士頓市議會,把可負擔住宅基金轉進鄰里發展局(DND)。該機構利用來自發展辦公室大樓,以及其他商業地產發展商的費用,經營自己的住宅項目,也已經把他們從1980年代末期起所收到的一一一 千四百萬元,用於協助建造了10,000個可負擔住宅。
波士頓是個家庭平均年收入約四萬九千元的城市,但2011年內,波士頓重建局批准建造的住宅,有60%都是豪華住宅,遠非大多數市內居民能夠負擔得起的物業。
波士頓的候任市長馬丁華殊(Marty Walsh)在競選期間建議整頓波士頓重建局,要讓該局向大眾負責,由市議會監管其營運及財務,而且他希望發展項目的審核要更快,更公開。但最近他說,要嚴肅改革波士頓重建局,得等到2014年下半年。
            目前,波士頓重建局指向市長一人負責。包括重建局局長,以及五人董事會中的四人,都由市長指派。波士頓重建局的預算經費,並不來自稅收,市議會無從置喙,也無外界機構審核波士頓重建局的開支或費用收取情況。

圖片說明:


            波士頓市長萬寧路(左,Tom Menino)日前和候任市長馬丁華殊(Marty Walsh)一起出席會議。(檔案照片,波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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