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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7月 08, 2017

"渴望著火"把華埠一餐廳和顧客纏進法庭

            (Boston Orange)位於波士頓華埠的為雞瘋狂(Crave Mad for Chicken)”餐廳7日上了英文報,餐廳與顧客各執一詞。顧客說那高聳著燃燒的飲品爆炸了,燒傷她。餐廳說,那顧客的傷看來像曝曬過度。
警方表示,這名女子和她的朋友520日那天,叫了渴望著火(Crave on Fire)”,但是當店經理Cassidy Lu用燒烤打火機點燃飲品時,這女子的臉及胸部著火了,逼使她滾到地上來撲滅火。後來她被送到麻省總醫院(MGH)去了。
            根據薩福克高等法院上個月的訟案資料,這名當時參加婚前單身派對的女伴娘聲稱,飲品的儀器爆炸,把玻璃炸到了她身上。她的頭部,頸部,臉,耳垂,肩膀和胸都嚴重燒傷,頭髮,眉毛都燒起來了。她要求至少74,000元的損害賠償。
            Cassidy Lu表示,在那名女子被送往醫院後,警察打電話給她,說醫生把那燒傷比做很糟糕的曬傷。她還說,這綜合飲料沒有像那女子聲稱的炸開來。完全沒有玻璃爆炸的情況。
            該女子的律師Ryan Paine表示,醫院的醫療紀錄會顯示她的客戶受傷嚴重程度,爆炸情景也被拍在錄影帶上。做生意的不應該為了要調高酒品價格而耍把戲,就不顧客戶生命安全。
波士頓消防局發言人Steve MacDonald 表示,州法並未禁止餐廳點燃飲品,不過餐廳點蠟燭,或點燃其他火燭,就需要申請許可。該局會調查該法令適不適用於飲品上。
由於為雞瘋狂收到提供不安全酒品,在無許可情況下公開點火的通知,將於週二(11)出席牌照委員會的聆訊。

該餐廳以前提供名叫渴望著火的雞尾酒,一種像藍色夏威夷的飲料,顧客會在點燃的乾威士忌,澆到一疊玻璃上時,用吸管從大碗中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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