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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3月 17, 2017

昆士市要訂新條例管理"不在場房東"


(Boston Orange)昆士市議會打算訂立”不在場房東(absentee landlord)”新規則,要求不住在出租物業的房東辦理登記,申請出租許可,並規定物業需由市政府檢查。

這新規定還針對業主列出一系列違反市府法令罰則,諸如噪音,固態廢棄物,動物管制條例等。處罰包括罰款,以及吊銷出租牌照。

根據提案,出租許可證定價25元,在任何一年內無洽當許可就出租可罰200元。

新法令定義的“不在場房東,可以指任何一個住在昆士市以外的個人,在昆士市以外的企業, 或是任何一個不論其居住地點何在,信件是寄到郵箱的人。

根據提案,凡是不在昆士市45英里半徑居住或工作的房東,必須指定一名本地聯絡人,作為屋主的代表。

這法令是由市議員Bill Harris Brian Palmucci提出,將在市議會條例委員會的下一次會議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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