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研習目的:為應海外僑胞創業及轉業之需求, 規劃適合在海外創業之花藝與茶藝專業課程, 以培植僑胞創業實力及提升經營事業之能力, 促進與國內業者之商機交流。
二、 研習時間: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11日(週日不上課)
三、 報名截止日期:2016年9月2日
四、 主辦單位:僑務委員會
五、 承辦單位:景文科技大學。
六、 報到及研習地點:城市商旅-南東館(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4 11號)。
七、 研習對象:
20歲至65歲,通曉中文, 有意學習花藝與茶藝相關創業技術之海外僑胞。 以相關僑營事業從業人員及近兩年未曾參加本會經貿研習班者為優先 。
八、 研習課程內容及時數:
實際研習日程計11天,研習總時數至少77小時, 包括東方花藝與茶藝應用、含花茶藝實作、材料認識、 器具選購及用具操作等,並安排觀摩參訪相關知名業者; 預定課程表請洽參駐外館處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九、 費用負擔方式:
(一) 本會提供研習期間午餐(不含週日)、課程教材、師資、 場地及材料等學雜費用。
(二) 學員自付費用:
由僑居地往返臺灣之交通費、研習期間膳宿及其他個人費用; 如需住宿安排,可洽由承辦單位景文科技大學協助代訂住宿。
十、 報名注意事項:
(一) 報名表件請以電腦繕打或正楷填寫,於簽名處親簽後, 送往波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報名。未經核轉逕向本會或承辦單位報 名者,概不受理。報名表件請向波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索取或逕自 本會網站(www.ocac.gov.tw首頁/公告事項/開班 )或全球僑商服務網(www.ocbn.org.tw首頁/僑商 培訓邀訪/最新預告)下載。
(二) 同一家庭或同公司人員僅限一人報名參加,眷屬不得隨同參加課程。
(三) 錄取僑胞於接獲通知並依本會規定向承辦單位完成線上報到後始取得 參訓資格。
十一、其他
(一) 本研習程緊湊,請報名者衡量自身健康及體力狀況, 以免研習期間不堪負荷,致影響班級學習。如因而發生意外事故, 應自負責任及相關醫療與返回僑居地等相關費用。
(二) 本會於研習期間為參加人員投保新臺幣二百萬元意外險, 參加人員如認不足,請自行斟酌額度加保; 另參加人員須於行前辦妥個人醫療保險, 在臺活動期間如因疾病就醫治療,應自行負擔所有醫療費用。
(三) 為避免培訓資源浪費,本活動學員需全程參訓,未能全程參訓者, 請勿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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