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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7月 25, 2014

麻州通過法令 禁止買賣魚翅

麻州州長派區克(Deval Patrick)日前揮筆,麻州成為全美禁止買賣魚翅的第九州。
魚翅是昂貴的商品,貴到一碗湯能賣到一百元以上。
受該法令影響最大的,將是那些出售進口魚翅的公司。麻州及聯邦政府已經禁止割取魚翅。許多動物擁護者表示,魚翅通常是在鯊魚還活著時割取的。
派區克辦公室在宣佈同意簽署此法時,強調該法對麻州漁業地影響不大。本地捕獲的品種,包括滑水魚,光滑的獵犬鯊,白斑角鯊,可豁免於此法的限制。
            支持者表示,這樣的限制,有助縮減那些法令較鬆國家所採集魚翅在美國的市場。
            魚翅是一種東亞美食,通常是煮成湯上桌。捕獵者會獵取在海內遨遊的四百多種鯊魚的任何一種,意味著有些頻臨滅絕品種的鯊魚,也可能上到餐桌。
            派區克辦公室表示,違反這一麻州法令者,將面對最高罰款一千元,入獄六十天,並失去捕魚執照的懲罰。

            麻州州長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通過此法,是麻州保護動物及環境的努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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