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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8月 17, 2013

角逐波士頓市長職位 候選人拿重建局開刀

波士頓市今年底選出新市長後,波士頓重建局(BRA)的命運,將不是解散,就是大幅整頓。
      在萬寧路(Thomas M. Menino)擔任市長的這過去廿年中,波士頓重建局是主導波士頓發展的最有權力機構,但12名波士頓市長候選人在最近的一連串選舉辯論、討論中,絕大多數表示,一旦上任,將大事整頓或解散波士頓重建局。
      候選人中的麻州眾議員馬丁華殊(Martin Walsh)希望廢除波士頓重建局,其他人則傾向於把波士頓重建局的權責,分散到不同機構去。另有一些人願意保住波士頓重建局,但希望使其營運作業更透明。
波市不分區市議員約翰康納利(John Connolly)表示,波士頓重建局需要大幅改革,更透明、負責。他和馬丁華殊也都希望波士頓重建局的董事成員有任期限制。
波士頓重建局如果解散,波市府的運作將發生劇烈變動。從1957年起監管波士頓市內發展,目前預算為14百萬元的這機構,過去這些年來已成為萬寧路以及許多其他市長的主要權力來源。他們藉這機構來從實質上整頓波士頓市,達到他們各人的政治企圖。
支持者認為,波士頓重建局刺激了波市的成長,從世界各地吸引來投資,重造了天際邊界,促成南波士頓創新區、城中區及杜爹利廣場的重新發展。
      雷夫連(Raymond Flynn)市長時期的波士頓重建局局長Stephen Coyle表示,波士頓曾經是個對自己沒有多少信心的城市。現在則是全美任何一名投資經理人心中的前5名首選城市。10年,或40年前,可不是這樣。
      有些人則辯稱,波士頓重建局已變得對有錢人太友善,關係太緊密了。
曾任建築業工會首長的馬丁華殊,有意做最劇烈的改變。他提議以一個經濟發展機構來取代波士頓重建局,讓機構主管在合約下工作,不再那麼直接受市長辦公室管轄,並減少疊床架屋的單位。
雷琪(Charlotte Golar Richie)、華查克(Bill Walczak)、波士頓市議員康沙弗(Rob Consalvo),以及薩福克郡地方檢察官丹康利(Dan Conley)有意保留波士頓重建局大部份的架構,不過在增加容納社區意見,訂立更清楚規章等改革上,各自提出不同建議。
小阿若約(Felix Arroyo)、查理楊西(Charles Yancey)、巴洛斯(John Barros),以及克萊蒙(Charles Clemons)4名候選人,有意在社區計劃及發展審核上,另設獨立機構,以防止發展商在做許可決定期間,發揮太大影響力。
波市議員麥可羅斯(Michael Ross)不會廢除波士頓重建局,但有意引進以鄰里為基礎的計劃,來做發展指南。他要剝除波士頓重建局協商建築可負擔住宅的權力,並把那責任交給一個不同部門。
根據波士頓重建局的資料,目前有價值56億元,包括5024個住宅單位的項目在施工中,絕大部份座落於芬衛(Fenway)、城中區(Downtown Crossing)、南波士頓創新區(South Boston Innovation District)、東波士頓(East Boston)等地。
萬寧路在20年任內,推動了8千萬平方呎的土地發展,約佔波士頓市內所有建築物的11%
波士頓重建局發言人Susan Elsbree表示,這些增加了市內稅收,就業機會及住宅單位的數目,就是說明。
已公開表示將離任的波士頓重建局現任局長馬耶德(Peter Meade),已公開質疑把計劃和發展分成兩個機構的做法,認為那只會縮小鄰里直接影響發展計劃的能力。

自從萬寧路表示不再競選連任後,波士頓重建局收到的蓋樓提案暴增。發展商排著隊,想搶在政局有變動之前爭取到批准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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