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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7月 11, 2013

一華男在波士頓華埠販毒、洗錢 判入獄6年

聯邦調查局及美國檢察官辦公室昨(10)日宣佈,一名住在劍橋市的華裔男子,因在華埠,以及其他地方參與運毒、賣淫、洗錢而被判刑。
            美國區域法官郭頓(Nathaniel M. Gorton)判處52歲的陳偉興(譯音,Wei Xing Chen),綽號阿宏(Ah-Hung),又稱老表(Lo Biu),或老雞(Lo Gai),入獄70個月,出獄後再監管2年,罰款1000元,沒收8000元,以及他的賓士車。
            陳偉興在今年4月時認罪,坦承與人共謀持有、銷售,亞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苯基(BZP)這兩種坊間名為「狂喜」的毒品。他也承認與人共謀誘人來麻州賣淫,洗錢。
            陳偉興和他的同謀在20091月到20116月之間,共謀引誘大部份為亞裔的婦女,從紐約及其他地方來麻州,在劍橋市及奧斯頓(Allston)的妓院賣淫。
            這些婦女通常在抵達南車站或羅根機場後,由他們載送到妓院,或是從一個妓院載送到另一個妓院。
            陳偉興指示他的共謀者在報紙上登廣告,提供這些婦女的賣淫及其他服務。他們也共謀藉妓院生意營收洗錢,藏在保險箱的錢高達10萬元。郭頓法官早前已下令沒收這10萬元現金。
            2008年時,陳偉興還和其他人共謀在麻州及紐約銷售「狂喜」。2008913日時,陳偉興和其他人賣了大約2400顆藥丸給一名和聯邦調查局合作的證人。
            201211月時,共犯薛小紅(譯音,Xiahong Xue),又名汀娜(Tina)承認賣淫罪,判緩刑兩年,包括羈押在家6個月。

            美國檢察官歐提姿(Carmen M. Ortiz)表示,政府決心制止婦女穿越州界賣淫,妓院生意對社區有害,對受僱在那兒工作的婦女也有害,必須制止。她鼓勵所有的受害者都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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