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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3月 14, 2012

王軼談法律人如何尋求共識



劍橋沙龍日前舉辦「法律人如何尋求共識」講座,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軼例舉實證,以中國已通過物權法為例,坦言中國法學界正努力修法,以期未來依法執法得以落實。
王軼既是中國人民大學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也是法學院副院長,曾參與中國民法、侵權法、物權法等的起草、建議,並於2011年獲評為第六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他早前來到哈佛大學法學院,研究美國的相關法令。
王軼在講座中以中國民事法律實踐和民法學研究為例,說明法律人如何尋求共識,也點出立法有人格權等技術問題,以及成文法須有生活事件足以對應、解釋,包含了事實認定與價值判斷正當性等複雜內容。
他不諱言,中國民事立法受「中國元素」影響,有著把人民當作立法對象,重點在說服有權的在位者,而非全體人民的現況,也面對著不同利益團體,各有不同要求與顧慮的處境,如何把間接民主立法做好,是目前法學界的關鍵重點。
王軼指出,根據民法學的類型區分來尋求法律共識,是法學界人士採取的尋求共識第一步,其次是從價值判斷來討論規則。
王軼的講談既學術,也有生活化的實例部份。有出席者針對中國近年的徵收房地產稅,發表意見,也引出目前中國大陸雖有法令,但地方上落實程度見仁見智的實況。

圖片說明:

            劍橋沙龍聯絡人之一顏子龍(右一)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軼()講談「法律人如何尋求共識。(菊子攝)

            部份講座出席者會後和王軼(右四)合影。(菊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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