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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3月 31, 2011

中華公所物業稅再成討論焦點

 紐英崙中華公所地稅問題,三月廿九日晚在董事大會中再成焦點。根據會中的討論及財務報告,地稅問題為公所造成約八萬元營運赤字。
            一名為市府和中華公所居間溝通的人士指出,中華公所喪失非牟利機構免稅資格,起因於公所把樓內單位出租給商業機構,造成牟利事實。
            紐英崙中華公所在去年十二月舉行的董事大會中,已提及面對地稅問題。公所主席梁永基當時報告,波市府要求中華公所填交物業稅申報表,他擔心公所得繳交約十三萬元的物業稅,因而不但把這筆開支列進2011年的公所營運預算,還聘請了律師Frank Flynn來處理此事。
            廿九日晚,梁永基報告,波士頓市府估計公所物業須繳稅十四餘萬元,可分兩期繳交。公所已支付了七萬三千餘元。安排律師申請減免(abatement)的結果是波市府拒絕接受。律師將代表公所上訴,大概三個月後會有結果。
            梁永基表示,他認為中華公所是非牟利機構,所從事活動均符合公所宗旨所列的文化、教育及社交娛樂(social)目標,波市府不但不應該向公所徵收地稅,也把公所物業價值估得過高。
他指出,公所聘專業估價人(appraiser)評估的結果是不到二百萬元。
雷景林昨(三十)日回覆本報查詢,公所聘用的物業稅律師是Saul Feldman
            (根據中華公所章程,公所的宗旨為闡揚中華傳統文化﹐維護民主自由﹐保障我裔之平等地位﹐興辦慈善教育事業﹐維護及建造平民住宅﹐福利僑社僑胞。)
            波士頓市府評估部在市府網站上把紐英崙中華公所的泰勒街九十號物業,列為商用土地,價值為四百五十一萬二千八百元,其中355萬餘元為樓宇價值,約96萬元為土地價值。照商用物業稅率每一千元須納稅31.04元的稅率計算,中華公所的2011會計年度應繳地稅140,077.31元。
            根據波市府的估價歷史資料,中華公所大樓的估價,2009年為5,208,100元。2010年是4,477,500元。物業種類都是免徵稅(exempt)1985年時,這棟大樓曾被列為商用物業(commercial),估價為1,092,800元。
            公所英文書記暨物業小組召集人雷景林當晚也在會中報告,公所物業小組在三月八日召開的會議中,以四比一的投票結果,決定邀請市府民代商談,協助解決地稅問題。梁永基在主席報告中說,公所已發信給約翰康納利(John Connolly)、莫非(Steve Murphy)、林乃肯(Bill Linehan)、普莉斯萊(AYANNA S PRESSLE)等人,向他們請教公所該如何因應此事。其中約翰康納利和普莉斯萊有回信。
            梁永基及雷景林還在會中報告,為因應未來可能發生的物業稅問題,物業小組決定,從今起直到物業稅問題解決前,但凡公所與新租客簽約,都將只簽屬發三十日通知就可解約的那種自由約(tenant –at-will)。目前已和公所簽有合約者,期滿後不再續約,改簽三十日通知合約。
            董事謝中之在會中提問,公所租戶中有那些是商業租戶。公所主席梁永基回答指出,教古箏的秦君是其中之一,她已在中華公所租用地方達五年之久。謝中之又追問「亞洲波士頓」的狀況。梁永基表示,那裏面有好幾個機構,在是否非牟利機構上,有的是,有的不是。他認為無必要去一一追問那些機構是牟利租戶,公所將逐個機構洽談,促請他們去登記為非牟利團體。

圖片說明:
            董事謝雲鵬(立者)詢問公所的物業出租是怎麼計算的。(菊子攝)
            董事謝中之追問那些租戶是牟利的商業機構。(菊子攝)
            中華公所五名職員主持董事大會。(菊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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