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星期六, 1月 08, 2011

朱小棣從狄公案看中西文化

 作家朱小棣六日應哈佛中國文化工作坊之邀,大談「歸去来兮狄公案」,在探討歷史中的唐武周宰相,荷蘭外交官高羅羅佩筆下的神探,和中國電視劇、香港電影,他自己小說中不同面貌的狄仁傑,還和出席者申論、玩味起何謂「中國文化」。
            朱小棣是哈佛大學住宅研究聯合中心資深研究員,2006年出版了以英文書寫的「狄公故事新編(Tales of Judge Dee)」,2010年初經由出版社譯成法文版發行後,同年底獲法國「歷史」雜誌頒給歷史偵探小說榮譽獎。
            朱小棣這天在講座中指出,很多人以為「狄公案」是中國古代小說,但那是未察真相的幻覺。「狄公案」的作者高羅佩也不是中國人,是有著能通十五種語言天份,娶了張之洞外孫女水世芳,19431945年間駐重慶的荷蘭大使館一等秘書。
            狄仁傑確真有其人,還是公元630年到700年間,唐武周時期,曾在政壇大起大落的著名宰相,「舊唐書」卷八十九曾有「仁傑嘗為魏州刺史,人吏為立生祠」的描述,說明他辦案績效為民稱頌。不過在描述包括「包公案(包拯))、「海公案(海瑞)、「施公案(施仕綸)」等的「武則天四大奇案」一書中,「狄公案(狄仁傑)」並不突出。早年的中國人,知道包公的,遠比知道狄公的多。
          「狄公案」其實是被高羅佩寫紅了的。
南方人物週刊特約撰稿的趙逸衡在今年十月發表的一篇文章中表示,高羅佩寫「狄公案」,原本是想讓中國人知道,中國古代的偵探故事,比翻譯自西方的偵探小說高明得多。只是他的第一本狄公小說「迷宮案」出稿時是1949年,中國顧不上,其後1952年在印度出中文版,也並未引起迴響,反而是英文版在西方大受歡迎,於是直到他於1967年去世前,一共寫了十六冊,這些年來譯成29種語言,在38個國家發行。
朱小棣也認為,高羅佩影響了一個世代的歐美人士。當年西方社會有許多人是透過「狄公案」才認識中國的,不少人研究漢學,也是受該書影響。不過「狄公案」書的封面,有些是裸女畫,曾經引起誤會,學者研究也不敢公然攜帶,但根據記載,高羅佩最初在書商要求以裸女畫做封面時,一度以不合中國社會常情而斷然拒絕,但考證後知道明朝晚期的藝術風尚如此,甚至開始自己為新書繪製類似插圖。
          朱小棣說,他和高羅佩的做法一樣,「狄公故事新編(Tales of Judge Dee)」,也是原創作品,只是以狄仁傑做為書中主要人物,把「棠陰比事」中高羅佩未用到的十個故事拿來編寫而成。
          根據趙逸衡的文章所提,高羅佩的「狄公案」在1980年代從西方紅回中國,包括他和友人陳來元、胡明在1981年以後,以明清通俗小說語言,翻譯了高羅佩的這套書,1988年山西電視台拍成連續劇,中央電視台在2004-2008年播出「神探狄仁傑」等等。
          最近這兩年又有「狄仁傑前傳」電視劇,香港大導演徐克去年推出,由劉德華、劉嘉玲等人主演的「通天神探狄仁傑」等。
          朱小棣指出,從中國電視、電影版本「狄仁傑」的取材角度,更著重於狄仁傑的「伴君如伴虎」,以及宮廷鬥爭,而高羅佩的「狄仁傑」卻更注重如何破案,伸張正義,似乎顯示中國人的興趣更偏向「官本位」,中西文化的差異盡在不言中。

圖片說明:
            哈佛中國文化工作坊主持人張鳳()邀朱小棣講談「歸去来兮狄公案」。(菊子攝)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