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星期二, 5月 04, 2010

麻州州長簽署通過反欺凌法

麻州州長派區克(Deval Patrick)昨(三)日簽署通過了反欺凌法(antibullying),禁止任何傷害學生身體及情緒的行動,包括不得用短信或在網路上嘲弄人等。
該一法案的內容,還規定要給學校教職員及學生做反欺凌訓練,萬一學校內發生了事故,必須通知家長。
該法案還要求包括校工、餐館工作人員在內的每一名學校職員,舉報可能是欺凌的案件,校長必須調查每宗個案。
中小學教育局(Board of 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ESE) )也須訂定包括防範欺凌指導的全州性學術標準(academic standards),必要求全州內的學校就防範欺凌,提供適合不同年齡的指導。
派區克在簽署儀式中表示,作為州長及家長,他強烈認為沒有一個小孩應該在學校內感到受威脅或不安全。昨日他邀請了東布魯克菲爾德(Brookfield)小學的三年級學生們,以及政要,和他一起站上講台,宣佈通過反欺凌法。
南海雷(Hadley)高中學生菲碧普林斯(Phoebe Prince)在經受不住其他同學的不斷騷擾後,今年一月上吊自殺身亡。春田市一名十一歲青少年,卡爾約瑟夫沃克胡佛(Carl Joseph Walker-Hoover)也在遭受欺凌後,去年自殺身亡。這兩宗案件促使大眾關注學校內的欺凌事件,也使這法案獲得廣大支持。
派區克和議員們表示,這一新法,尤其是所有欺凌案件都必須舉報的規定,將有助於保護那些覺得無處可求助的學生們。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