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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10月 31, 2008

麻州參議會要求Diane Wilkerson辭職

麻州參議員戴安韋嘉信(Dianne Wilkerson)收賄被捕,出庭,交保候審之後,宣佈她將繼續參選連任。麻州參議會卻在聯邦調查局展開積極調查後,昨(三十)日中午無異議通過一決議案(resolution),要求她馬上辭職。
麻州州長派區克(Deval Patrick)也在下午接近三點時,發出簡短聲明,指麻州參議會在不分黨派的基礎上,無異議的通過了議案,重新確認民選代表應持有最高道德標準的要求。他支持並尊重麻州參議會的決定。
在麻州參議員戴安韋嘉信以接受總值23,500元的八筆賄賂罪名被捕後,麻州參議會昨天下午經過兩小時的閉門會議後,通過決議案,要求戴安韋嘉信立刻辭職。
麻州參議會也將要求參議會的道德委員會(Senate Ethics Committee)檢視聯邦調查局(FBI)經過十八個月的貪腐調查後所做的指控。
波士頓環球報指出,戴安韋嘉信在麻州參議會投票通過決議案之前的昨日早上,寫了封信給麻州參議會議長泰瑞莎穆瑞(Therese Murray),表示她將遵循參議會的意旨。戴安韋嘉信昨日未發表任何聲明,但她在週三時以書面聲明表示,她將繼續以填寫入選票方式(write-in)的參選。
據說,轄區在昆士市的麻州參議員麥可莫里塞(Michael W. Morrissey)在參議會開會之前宣讀了一份聲明,表示他將要求「開除(expelled)」戴安韋嘉信的議員資格。
波士頓環球報指在罪名經確認前開除一名參議員,是極端不尋長的情況。自從1970年代,有兩名議員從為麻州大學波士頓分校蓋大樓的建商手中收取回扣而被定罪以來,迄今還沒有麻州參議員因為貪腐而被迫離職過。
莫里塞是FBI在調查戴安韋嘉信案件時,並傳票拘提問話(subpoenaed)的少數議員之一。該一傳票要求莫里塞交出在2007年五月十五日至2008年六月一日之間的每日活動記錄。
莫里塞是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的共同主席。在戴安韋嘉信遊說議員支持她為一洛士百利夜總會爭取酒牌的活動中,莫里塞和麻州參議會議長泰瑞莎穆瑞都是涉事者之一。
在這兩日的相關報導中,前述三人曾為波士頓市增加四十張酒牌一事,在議會之外協商,戴安韋嘉信向外宣稱她可掌握一至五張酒牌。原本抵制增發酒牌的波士頓牌照局局長,據說在這一協商之後,薪資暴漲42%,從六萬多元漲至八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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