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星期二, 7月 08, 2008

麻州失業金福利延長至三十九週

失業了,正在找工作的麻州居民,可以領失業補助金的期限,今(七)日起至明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從三十週延長到三十九週。
美國國會上週二(一日)通過一項法案,撥發聯邦經費給各州政府,以把失業者可領取失業福利金的期限,延長十三週。麻州州長派區克迅速的二日就宣佈,接受聯邦經費,用以延長失業者可領取失業福利金的期限
聯邦政府在2002年三月至2003年十二月間,也曾延長過失業福利的領取期限。
麻州勞工及人力發展卿(Secretary of Labor and Workforce Development)玻普(Suzanne M. Bump)表示,麻州的失業率持續低於全國平均率,今年的就業機會也仍有增加,但無疑的,延長失業福利,對那些在經濟困境中掙扎的家庭很有幫助。據悉,麻州上個月的失業率,跳升到4.9%。
麻州目前為居民提供的失業福利金(unemployment insurance assistance)是三十週,較全美大多數的其他各州所提供的廿六週,已好很多,這次的延長福利,將容許州內失業者最高可領取到三十九週的失業福利金。
國會通過的法案是,聯邦政府將在延長福利期間,撥出聯邦款項,為已申領了廿六週失業福利的失業者,繼續提供失業福利。
儘管聯邦政府的延長福利法資格規定,和一般的失業福利資格稍有不同,但估計百分之九十五的有資格申請失業福利者,登有資格申請延長福利。在去年內已把所有的失業福利金都領完了人,有可能也符合申請領取延長福利的資格。麻州的失業援助組,將會從七日起,以信件通知可能的合資格者。查詢相關詳情,可洽1-888-998-8418,或上網www.mass.gov/dua。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