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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7月 26, 2008

麻州本屆會期無望通過雙語選票案

大波士頓華埠社區爭取的雙語選票法案,已確定無法在七月三十一日結束的本屆麻州議會會期前通過。
據悉,麻州眾議會法規委員會廿四日終於把波士頓市議會提交的「雙語選票家規法(Bilingual ballot home rule petition)」,排上了議案議程,預定於下週二(廿九日)進行討論,但由於此案擱置在法規委員會內長達七週而無動靜,顯見州議會內有暗中抵抗的意見。一名熟悉議會運作者表示,這情況使得該案要在二天之內完成三讀過程,簡直是不可能的事。
麻州參議員戴安威可遜(Dianne Wilkerson)為協助華埠社區爭取雙語選票,廿四日提出了的兩項修正案,也已全數撤回。
參議員戴安威可遜的立法主任(Legislative Director )馬修馬丁(Matthew A. Martin)表示,威可遜為設法補救,將在訂八月份進行的麻州參議會非正式會期附加預算案(supplemental budget)討論中,要求加入修正(amendment)條款,以促使麻州州務卿至少在今年九月及十一月舉行的大選中,提供中文及越南文的雙語選票。
麻州參議員戴安威可遜辦公室昨(廿五)日在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參議員威可遜的確於廿四日提出了前述的兩項修正案,但經過議會討論後,又都撤銷了。
該兩項修正案,一為要在麻州眾議會已通過,麻州參議會將討論、表決的「投票日登記成為選民法(same day registration bill)案」中,加列准許地方政府印製雙語選票的條文。另一為要在麻州眾議會已於七月九日通過的「全國的多數票法案(national popular vote bill)」中,加列准許地方政府印製雙語選票的條文。
馬丁馬修解釋道,廿四日所提出的兩項修正案之所以都須要撤銷,一為時間上來不及,一為法案內容不適用。
他指出,「全國的多數票法案」是一項全國性的法案,法案內容必須與全美的其他各州相同,不適宜另加只適用於麻州的條款。
在參議院案號2807的「投票日登記成為選民法」一案上附加修正案固然可行,但這將使得麻州參議會的法案版本和麻州眾議會已於七月九日通過的版本內容不同,在麻州參議會進一步討論前,該案必須送交參眾兩會的協商會議討論,以就兩會法案版本內文的不同,進行磋商。礙於麻州議會的本屆正式會期訂七月三十一日結束,增加修訂案的做法,將危及這一法案在本屆會期結束前通過的命運。


圖片說明:

麻州參議員戴安威可遜(右)廿三日晚在華埠出席P-12地段會議,廿四日遞出兩項修正案,但又全數撤銷了。(菊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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