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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8月 10, 2007

中文雙語選票問題餘波盪漾

中文雙語選票問題,法院程序已告一段落,但社區反應卻仍餘波盪漾。約廿名來自不同社團的代表及個人,日前聚會討論聯邦法院判決結果,並草擬質疑信,要發交麻州州務卿,以及民選代表。會中並有人透露有意組織亞美選民聯盟。

他們希望強調,中文雙語選票把候選人的姓名譯成中文印出來,在使選票100%雙語上,是很重要的一環。

華人前進會行政主任駱理德八日深夜還發出一封電子郵件,指波士頓環球報在八月八日登出,標題為「候選人的姓名不會被音譯」的一篇二百多字短文中,犯了好幾個錯。

她指出,環球報指法院的判決意味著不能音譯(no transliteration),但事實上,聯邦地方法院(US District Court)並未就選票應否音譯做任何裁決,只是裁定,就音譯與否做澄清,是超乎了該法院的權限。

基本上是讓中文選票問題,留在原地踏步。市府、州務卿各照已意詮釋協議或州法內容。

駱理德表示,批准了2005年波士頓市協議的法官們,拒絕澄清當初的協議,是否如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所要求的那樣,包括要音譯候選人姓名。他們也拒絕照麻州州務卿所希望的,去證實在原有協議,音譯姓名,以及麻州議會所通過,准許波士頓市印製雙語選票的州法之間,確有衝突,而將該案移交麻州最高法院(Supreme Judicial Court)

不過駱理德承認,州務卿是有權力禁止波市在選票上印製候選人的中文姓名,只是目前還未採取這有敵意的做法。

本週二晚聚會的這批人,包括美華協會的查幼梅,紐英崙中華公所主席黃國威,華埠居民會共同主席余仕昂及梅陳月嫦,亞美議程聯盟的吳玉琦,亞美社區發展協會的張黃玉鶯,波市市議員尹常賢等人。據說,看到波士頓環球報報導者,都感到非常氣憤。也認為麻州州務卿在無事生非。他們更擔心,2005年時訂定的協議,即將在2008年失效,英語不佳的華裔選民們,投票權將繼續受侵害。

根據選舉法,凡一市鎮內符合投票年齡的任何少數族裔人口達到一萬人時,州市政府就必須為這些少數族裔印製雙語選票。2005年的人口統記數據,波士頓市內華人已達一萬九千餘,但在波市與司法部達成協議當年,波市內的華裔選民人口,還只有九千餘,未達法定要求標準。

大波士頓法律事務援助處律師黎德慧表示,此事的複雜,在於它牽涉到美國司法制度的運作問題,因為侵害投票權是聯邦法院的問題,但是照州法要求所執行的行為是否合乎州法要求,則是麻州法院的問題。聯邦法院及麻州法院各有職司,而且若沒有牴觸法令的爭議情況存在,法院就不會採取任何行動。於是在目前的並無任何一方有違反法令行為的情況之下,這一問題暫時就僵在那兒。

據悉,美國司法部將待麻州州務卿在預定於九月中,以及十一月辦理的州級選舉中,觀察在奧斯頓、布萊頓等依法須採用雙語選票的選區,所辦理的選舉過程。若出現選民抱怨,選民投票權益受損情況,司法部勢將捲土重來,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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