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星期五, 6月 01, 2007

從土地發展中爭取社區福利 從CBA下手

(本報波士頓訊)華埠牌樓聯盟、華人前進會,以及社區勞工聯盟合作,五月三十一日晚在信義大廈社區室舉辦討論會,期以促使華埠社區民眾思考,可如何藉助「社區福利協議(Community Benefits AgreementCBA)」,來達到照社區民眾理想,規劃、發展地方的目的。

華埠牌樓聯盟繼這討論會後,預定從七月十四日起,一連三個週六,邀集能代表華埠內各行各業的同一批人,由建築師等專家引領,進行三場討論,研擬出一個能符合最多人理想的華埠牌樓發展藍圖。

華埠牌樓聯盟聯絡專員梁志生,華人前進會行政主任駱理德表示,三十一日晚是第二度就「社區福利協議」辦討論會。他們希望能藉這討論會,促使華埠民眾進一步思考大家理想中的華埠,該是什麼模樣,該有多少比率的商業、住宅單位,該引進什麼樣的公司行號,該有什麼樣的就業機會等等,進而再根據這理想中藍圖,或要求在發展商的規劃過程中參與意見,或就發展商提出的發展計劃案和居民理想做比較,要求發展商修改發展案。

五月三十一日晚的這場討論會,共有廿二人出席,由社區勞工聯盟的研究主任Robb Smith,活動研究員Mary Jo Connelly,資深組織員Darlene Lombos等人負責解說何謂CBA,並以發生在歐克蘭(Oakland)、米爾瓦基(Milwaukee)兩地的例子,輔佐說明。最後再由華埠牌樓聯盟聯絡專員梁志生,華人前進會行政主任駱理德等人,談說華埠牌樓發展計劃(目前的官方名稱仍為南灣計劃區)運用CBA的機會等。

Robb Smith等人在會中藉幻燈片指出,一份社區福利協議(CBA),其實就是經協商過程後的結果,也是土地發展商和一個或多個社區團體就同意發展計劃所做的條件交換。

Robb Smith等人在會中所說的歐克蘭例子,指出當地十六個社團組織組成聯盟,和發展商磋談後,原本要蓋的3100個市價單位大樓,改成其中465單位撥做可負擔住宅,還另撥一百六十五萬元培訓建築工人等。他們也指出,由於CBA是一有法律執行力的合約,一旦發展商同意,簽字了之後,若在發展工程完竣之時,未實踐諾言,社區團體可採取法律行動。

當晚出席的InstaTrac公司董事長西格爾(Michael H. Segal)表示,加州還有要求發展商撥出一塊地給社區另作發展的例子。在南灣發展計劃做第一期研擬時,也是工作小組成員的西格爾認為,若華埠早些出現如華埠牌樓聯盟這樣的組織,或許政府在進行南灣發展計劃的動作上,會快速些。他也指出,CBA在麻州有無法律效力,還待進一步確認。

據悉,當晚出席了會議,當年也是第一期南灣發展計劃工作小組成員的范王柳娥在會中透露,麻州收費公路局等政府機構,很快將進行第二期的計劃研究。

梁志生等人在會後表示,當年的十七名工作小組成員中,有多名來自華埠成員已傳出無意繼續參與。華埠應及早準備,推薦熱心又真心關切華埠人士進入工作小組,為華埠說話。

圖片說明:

由社區勞工聯盟的研究主任Robb Smith主持「社區福利協議」討論會。(菊子攝)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