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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6月 09, 2005

先鋒電子廠離職員工示威遊行

            (Boston Orange 周菊子波士頓報導)數十名先鋒電子廠離職員工及華人前進會、華埠居民會等機構成員,昨 (八) 日中午在華埠牌樓前及先鋒電子廠門外示威遊行。
            先鋒電子廠董事會主席蔣宗壬到場後表示,員工們爭取的按年資每人補發一年一星期遣散費,現在已可做到,雙方將擇日商談善後細節。 
            由於先鋒電子廠離職員工在遣散費之外,還抱怨工作場所歧視,工作環境惡劣等問題,昨日遊行結束後,他們還回到華人前進會會址,閱讀、簽署了一份投訴書。這一先鋒電子廠員工討公道事件,勢必有後續發展。 
           華人前進會是在四月份時接獲先鋒電子廠離職工人的投訴,聲稱遭遇不合理遣散,工作環境惡劣等等。這些先鋒員工在華人前進會陳玉珍、余翠鳳等人協助下,分頭聯絡有相同遭遇的前同事後,一週聚會二、三次,討論了許久,期間並和聯邦政府平等機會就業局(EEOC)、勞工機構等商量,表達他們對工作環境惡劣的不滿,包括無緣無故就被惡言辱罵,請病假或提意見就受威脅,還被迫加班或休假,工作了十五至廿五年的員工,每小時工資仍然只有七至十元等。 
            在先鋒電子廠已分別工作了十四年和十九年的張姓、鍾姓員工表示,在二零零二年八月一日的下班前十五分鐘,公司只簡單的以沒有工作可做了為理由,就通知她們被解僱了。事後還只發給四天遣散費。但她們的工資時薪,入職時三點七五元,離職時也僅十元左右,遣散費實在杯水車薪,而且由於她們英文不好,迄今還沒有找到新工作。
              一九八一年,在公司還只有七名創業元老時就加入,今年六十四歲,離職時已升為主管,工資也從一九八一年的三元五角升為如今的十八元多的姚輝英表示,她不是被解僱的,但卻是被惡劣的工作環境氣走的。她表示,在二零零一年九月時,公司有非常好的「紅利分享」計劃,她若在九月三十日前離職,可領到十一萬多元的分享紅利。但當時公司主管勸留了她。後來公司解僱人時,她覺得沒有照後進先離原則,不公平,發表意見,卻就此被公司架空,頂著主管頭銜,手下一名員工也沒,每天到公司也沒事可做,捱了一年多後,她實在受不了,就辭職了,不但退休金沒了,連失業救濟金也沒辦法領。 
              五月十六日,三、四名已離職的先鋒員工親自到位於南波士頓的先鋒電子廠,把請願書遞交給人事室楊經理,要求先鋒電子廠總裁黃靜華等人在五日內答覆他們的三項要求,包括先鋒電子廠發給二零零二年以後被解僱工人,按年資計算的每年一個月遣散費、管理層停止侮辱、恐嚇員工、公佈公司是否將出售或停業等。 
             五月三十一日,這些前先鋒員工認為等了二週仍未獲具實質答覆,決定以遊行施壓。 
             六月六日,先鋒電子廠董事會主席蔣宗壬和廿多名已離職先鋒員工在亞美社區發展協會晤談。由於蔣宗壬只表示公司股東們已籌出一筆錢來補償員工,但數目還不夠等等,已離職先鋒員工遂決定八日照原定計劃遊行示威。 
              昨日在已離職先鋒員工,華人前進會成員外,包括華埠居民會共同主席余仕昂、大波士頓勞工聯盟執行祕書李察羅吉斯(Richard M Rogers)等,有不少支持者參加遊行。波士頓市議員亞若約(Felix D. Arroyo) 也派代表到場,還寫了封信給先鋒總裁黃靜華。 
             昨天在示威現場的蔣宗壬表示,他是到先鋒電子廠清查檔案,了解離職員工們的投訴內容,犛清責任對象,以期有效的改組公司。目前,他最關心的是如何保住先鋒電子廠,讓公司能繼續開門營業,以免還留在先鋒電子廠的六、七十名員工也失去工作。 六日他和離職先鋒員工晤談後,已於七日和董事會緊急聯繫,以超快速度徵得足夠的同意票數,將動支三十多萬元來補發離職員工遣散費。他指出,先鋒公司和這些員工們並沒有簽任何就職協議,因此也沒有遣散費該付多少的規定,但他認為付給一年一星期工資的遣散費,是人情道義。 不過,他也表示,他已清查了二零零五年離職員工的薪資帳冊,公司的確發放了四十小時的遣散費。部份員工表示只收到四天遣散費,相信是計算時,忘了把扣繳稅額加進去。 至於工作環境惡劣,員工無故遭辱罵等問題,蔣宗壬表示,這有待進一步的公司內部調查,才能決定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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