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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6月 03, 2005

玻璃拖鞋只搬家不歇業

華埠消滅紅燈區的希望,一日早上再受挑戰。「玻璃拖鞋(Glass Slipper)」的律師在華埠治安委員會月會上,要求該會支持「玻璃拖鞋」搬到現址對面的拿君尼吉(LaGrange)街廿二號繼續營業。
華埠治安委員會共同主席司徒麗瑛表示,她個人絕不支持色情業繼續在華埠營業。陳灼鑑則無奈表示,波士頓市政府為推動京盛園(Kensington Place)的土地發展計劃,以徵用權(eminent domain)逼遷「玻璃拖鞋」,道義上他們沒有理由不支持「玻璃拖鞋」搬到新址營業,但華埠社區希望消滅紅燈區由來已久,如果表態支持,實在難以向社區交待,他建議華埠治安委員會在此事上保持沉默。
京盛園發展計劃出現時,由於發展計劃包括徵用色情業「玻璃拖鞋」所座落營業的土地,使得為支持保護蓋堤(Gaiety)劇院歷史古蹟而大力反對者,以及希望藉機消滅紅燈區而表態支持,都頗為尷尬。
「玻璃拖鞋」的律師坎尼斯達達瑞安(Kennrth H. Tatarian)一日在會上說明,該店設址拿君尼吉(LaGrange)街十五號,已有廿年,但波士頓重建局為使京盛園發展計劃得以順利進行,通知他們政府將動用土地徵用權。由於整個波士頓市,只有華埠是政府規劃在案的「成人娛樂業區」,他們沒有其他地方可搬。他表示,「玻璃拖鞋」已簽下新址的購買合約,總面積其實比原址稍小。不過社區警察利馬認為,其實際座位容量達八十至一百廿之間,聽起來比以前還多。
六月十五日早上十點,波士頓市政府牌照局將在市政府大樓809A室,為「玻璃拖鞋」可否把現在持有的酒牌遷移到新址使用舉行公聽會。六月廿日則將是娛樂牌照的公聽會。
過去十年來,自由廣場、京盛園等土地發展計劃,已使華盛頓街這條主要大街上的色情店鋪大為減少,但拿君尼吉(LaGrange)街這條小巷弄,卻仍有「玻璃拖鞋」,及「中間大頁(Centerfold)」二間色情娛樂場所。部份社區人士私下表示,華埠的「成人娛樂業區」土地規劃一日不改,華埠恐將繼續和「紅燈區」為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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