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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0月 06, 2015

華埠機構支持“正當理由驅逐”條款

十數個機構日前(103)舉辦“有權留在波士頓大會(Right to Remain in Boston Assembly)”,呼籲,見證“正當理由驅逐條款(Just Cause Eviction law)”,結束逼遷狀況。
         由“對波士頓市有權(Right to the City Boston)”,以及波士頓租戶聯盟(Boston Tenant Coalition)合作舉辦的前述活動,邀集了包括華人前進會等廿個組織,為保護民眾,讓他們在波士頓市快速貴族化之際,有權留在波士頓而站出來說話。
         波士頓市議員米高法拉提(Michael Flaherty),史帝夫墨菲(Stephen Murphy),查理楊西(Charles Yancey),提多傑克遜(Tito Jackson)等人都支持這一活動。
         主辦單位表示,這次集會的主要目標是推動“正當理由驅逐法“正式成為條例,爭取一個社區內應有多種不同用途房屋,呼籲以集體力量加強對波士頓市2015年大選的影響力,與全美各地城市攜手,鼓吹“居住正義”等。
     他們指出,在2006年至2012年間,波士頓市內有不下4500個家庭住宅貸款贖回權被取消(foreclosed),其中許多家庭因此流離失所。但波士頓居民中,有67%的人貸屋而居,這些人的年收入平均才34,400元,促使政府採取行動,為民眾提供可負擔,無障礙住宅,因此變得格外重要。
         主辦單位等機構,迄今已徵得2708個簽名,將繼續推動,呼籲政府保護社區內住宅的可負擔性。

圖片說明

            華埠居民支持被逼遷家庭。(圖由前進會提供)

            華人前進會共同主席湯建華(前中),華埠居民會共同主席余仕昂
等人也親自出席會議。(圖由前進會提供)

            民眾舉標語支持“正當理由驅逐條款”。(圖由前進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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