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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8月 12, 2015

ACDC辦12號地段工作坊 研議建造可負擔房屋

亞美社區發展協會(ACDC)八月八日在華信屋舉辦工作坊,以“12號地段“為假想對象,協助地方民眾了解可負擔房屋相關細節,期以整合社區力量,為華埠爭取建造更多可負擔房屋。
            亞美社區發展協會主辦的這“第12號地段興建可負擔房屋“工作坊,列出了波士頓華埠社區中心(BCNC),紐英崙中華公所(CCBA),華埠主街,華埠土地信託會,華人前進會,華埠居民會等六個機構為贊助者,有如揭示著波士頓華埠內的社區組織,為爭取穩定地方,正開拓眾志成城局面。
根據亞美社區發展協會的估計,若假想可行,第12號地段可在五年內,以一億二千五百萬元,建成250個住宅單位。
12號地段目前面對的發展限制包括土地形狀不規則,塔芙茨大學正使用這地段作停車場,地段底部為橙線地鐵通道。若這地段可成功發展,將有改善街道景觀功能,大樓的地面一樓可建商店或社區中心,或許也能建成開放空間或公園。
        亞美社區發展協會新聘社區策劃員陳明珮,社區組織員呂嘉媚當天擔任工作坊主講人,解釋何謂可負擔房屋及相關要素,分組討論設計,展望把第12號地段建成可負擔房屋的可能性,並呼籲民眾加入房屋工作小組委員會。
            陳明珮和呂嘉媚首先指出,所付租金不超過各人收入30%的房屋,稱為可負擔房屋。例如一名年收入25000元者,每年付出的租金不應超過7,500元,每月租金不應多於625元。
若以波士頓地區一個四口之家中位年收入為98,500元的標準來計算,符合中位收入30%60%80%條件的承租家庭,年收入限制依序為29,500元,59,100元,以及78,800元。
他們指出,由於華埠是個可讓新移民很容易獲取服務並就業機會的獨特社區,但華埠之內的房屋需求高於供應量,房價攀高,貴到新移民住不起,在華埠之內建造可負擔房屋,變得更加重要。亞美社區發展協會因此鼓吹社區合作,建造可負擔房屋。
工作坊是為和社區溝通,尋求共識,並說明該會可以做些什麼,徵詢社區意願,解釋建造費用估算,列舉經費來源途徑等。
亞美社區發展協會將於822日早上十點至下午一點,在信義大廈社區室再舉辦一場“12號地段興建可負擔房屋工作坊“,免費供應早午餐。查詢可洽呂嘉媚,617-482-2380,分機212

圖片說明:

            亞美社區發展協會新聘的社區策劃員陳明珮,說明可負擔房屋各項細節。(菊子攝)

            陳明珮(左)說英文、普通話,呂嘉媚(右)說廣東話的為出席民眾講解。(菊子攝)

            亞美社區發展協會行政主任陳潔瀅(右起),房屋主任劉安琪當天都親自出席會議,並透露該會也在研議發展R地段的可能性。(菊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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