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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5月 09, 2015

清潔華埠委員會持續努力 亂丟垃圾罰款最高五千元

一批熱心人士組織的清潔華埠(Clean Up Chinatown)委員會,日前在華美福利會舉行“社區教育論壇”。數名市府相關人員說明現已開始實施的罰則,最高可罰款五千元。
            主華美福利會董事會董事長陳美霞,早年在華埠推動同樣工作的資深義工阮陳金鳳(Amy Guen),以及公共工程局在地服務主任Steve Tankle,行政助理Frank O’Brien,回收協調員Brian Coughlin,動物控制主任animal control等人在會上說明,該委員會持續宣導市府推行的有關清潔規定,逐門逐戶的派發傳單及垃圾袋樣品等資料,希望藉教育與罰款的雙管齊下,改善華埠清潔狀況。
        他們指出,非法傾倒垃圾,把垃圾放到其他人家、餐館的家門前,未按照規定時間把垃圾或回收品拿到街邊指定地點,以及亂丟垃圾等,仍然是“清潔華埠”面對的最大挑戰。
市府為遏阻前述狀況,訂有罰款規定,少於一立方碼(cubic yard)的垃圾,罰兩百五十元,二點五立方碼的垃圾,罰款二千五百元。在公園或遊樂場非法傾倒垃圾者,一至五個立方碼的垃圾,罰款一千五百元。把垃圾非法傾倒進接上,獲市府擁有的垃圾桶,罰款一百元。
在丟垃圾方式不對上的處罰為,未完全封閉容器者,罰款廿五元,把垃圾放在購物塑膠袋者,罰款廿五元,讓垃圾滿溢出垃圾桶或垃圾箱者,罰款廿五元。
在錯誤日期或時間把垃圾拿出來,也是華埠清潔的一大問題。
市府管理衛生清潔的人員表示,垃圾或回收品不應在早上七點以前拿出來。住家違反該規定,罰款廿五元,商戶違反該規定,罰款一百元。如果是把垃圾任意丟進下水道或排水溝,罰款五千元。
            在亂丟垃圾方面,隨地吐痰,罰款廿元,亂丟煙蒂,罰款廿元。
            清潔華埠委員會,共有不下三十一名成員,主要由華美福利會董事會董事長陳美霞,以及資深義工阮陳金鳳(Amy Guen)統籌,其中來自波士頓市政府的不下十一人,包括波士頓市長亞裔助理翁耀漢(Denny Ching),公共工程局代理局長Michael Dennehy,副局長Michael Brohel,在地服務主任Steve Tankle、減少廢物組總監Robert DeRosa,行政助理Frank O’Brien,稽核服務(ISD)助理局長Leo BoucherJohn Meaney、首席衛生檢查員Daniel Prendergast,波士頓警察局法規執行警長Emanuel Dorosario,波士頓警察局A-1A-15區社區服務警長陳孔恩,回收協調員Brian Coughlin等。


圖片說明:

            波士頓市府人員,右起,Frank O’BrienJohn MeanieSteven TankleBrian Coughlin等人出席清潔華埠教育論壇。(菊子攝)


            左起,梅陳月嫦,梅大衛,郭明慧,右起陳美霞,阮陳金鳳等人,和波士頓市府人員討論華埠清潔問題。(菊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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