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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8月 09, 2014

一華裔女子騙走公婆一百萬元

一名華裔婦女涉嫌在 5 年間從病困公婆處,盜取將近100萬元。聯邦地區法院預定 11 3 日宣佈判刑。
            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昨(8)日公佈,住在Holden市的 45 歲女子,古嬌芳(譯音,Chiao Fang Ku)從年邁姻親處詐騙了將近 100 萬元,檢方控以電信詐騙罪(wire fraud)後,她已在聯邦地區法官Timothy S. Hillman面前承認犯罪。法院預定 11 3 日宣佈判刑。
            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經濟犯罪組指出,古嬌芳的公公在 2008 年生病後,古嬌芳提議協助婆婆管理他們的財務,因而獲得公婆的儲蓄及投資戶口帳號及密碼,接著藉由網上轉賬,偽造支票,提取現金等方式,一步步侵佔公婆財產,還用這些錢上網賭博,做其他的個人花用。她甚至在未獲授權下,用婆婆的姓名申請,並拿到了許多信用卡,花了許多錢。
            結算下來,古嬌芳在五年間從公公婆婆那兒偷走了 95 萬元多。
            聯邦檢察官表示,電信詐欺罪的最高刑罰是入獄 20 年,出獄後監管 3 年,同時得繳交罰款 25 萬元,或損失金額的兩倍 ,以較大數額者為准。
            聯邦罪的實際判刑,通常比最重刑罰為輕。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將根據美國判刑指導原則及其他的法定因素來裁定刑罰。

            聯邦檢察官歐提姿(Carmen M. Ortiz),美國郵政稽察服務稽察長Shelly Binkowski,聯邦調查局探員 Vincent B. Lisi等人昨日聯袂宣布這一案件處理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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