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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9月 25, 2011

中華公所內部再出現掛旗議題

僑務委員陳家驊()日前在「馬吳後援會」造勢大會中,當著四百多名
與會者的面,要求紐英崙中華公所主席梁永基
(前左二),以及中華公所
董事黃國威
(左一)、余俊明(右二)、何遠光(右一)等人支持中華公所
恢復掛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
(周菊子攝)
                          (Boston Orange 周菊子波士頓報導) 紐英崙中華公所是否要恢復歷史傳統,在會議廳內重掛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勢必將在九月廿七日(週二)晚舉行的本年度第五次董事會中,引發爭論。
            爭論重點之一將是,中華公所在位職員是否有權忽視十六個僑團的提案要求,在既定議程中,支字不提這些僑團要求董事會討論的事項。
            中華公所是否要重掛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反將成為另一議題。
            部份中華公所議員收到公所發出的九月廿七日開會議程後,私下議論,指議程中支字不提紐英崙至孝篤親公所16個僑團的提案,卻在選舉小組報告項下,列出黃氏公所單獨1個僑團的提案,還加註說明須要投票,似有差別待遇之嫌。
            據悉,紐英崙至孝篤親公所代表董事之一陳文浩,在僑界於七月份開了第四次建國百年慶祝籌備會後,收集來十六個僑團的簽名提案書,於九月十五日遞交進中華公所,要求中華公所在慶祝建國百年之際,恢復懸掛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以彰顯紐英崙中華公所的一向崇尚民主、自由,支持民國。
            陳文浩還在九月十五日時,另外寄發電子郵件給紐英崙中華公所的中文書記李嘉玲,並同時寄附本給主席梁永基、英文書記雷景林、財政黃光野、核數陳國華等人,表明他代表這十六個僑團,要求中華公所把提案討論掛旗一事,列入九月廿七日的會議議程,還要求中華公所依照章程,在會議中就此提案投票做表決。
            由黃氏公所兩名主席黃國威、黃國瀚具名,日期記載為七月廿六日的信件,要求中華公所為保證永久保有其轄下物業,訂定議案,規定若出售物業,須經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都同意,才有效。
            紐英崙中華公在發出開會通知上,的確依照公所章程規定,在預定開會日期之前七天,也是九月廿日,就把開會通知發出去了。
            不過這份會議議程,從通過上次會議記錄、主席、財政、物業、選舉小組報告、新提案、董事成員僑社活動報告等七大項議程,全都是例行項目。
            唯一增加內容,是在選舉小組報告項下,列有前述的黃氏公所針對售賣中華公所物業提出的訂立議案一節,還加註了「需董事投票」字樣。整份議程中,卻完全不見陳文浩代表16個僑團,21名董事所遞交的提案。
            今年七月,僑界在僑教中心召開第四次慶祝建國百年籌備會議時,僑務委員陳家驊在四、五十名出席僑團首長面前,要求紐英崙中華公所主席梁永基支持在中華公所會議廳內重掛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梁永基起初表示,中華公所是在美國登記立案的團體,不宜涉及政治,立場要中立。但隨後補充表示,十月十日當天,可以掛旗。
            事後有董事指出,黃氏公所的有關中華公所若出售土地,須經由三分之二董事同意這提案,已於七月廿七日舉行的中華公所會議做過討論。由於中華公所七月份會議的議程是於七月廿日發出,黃氏公所的提案是於七月廿六日以書面遞交中華公所,所以七月份的公所議程並未列出這一提案。九月份的公所議程,列有這項議案,是因為該案已在七月份會議中提出。
          根據中華公所發出的七月份會議記錄,公所董事謝中之曾在討論黃氏公所提案時,發言表示希望以後所有的提案,都以公開方式進行,以期每名董事的各項議案投票狀況,有明確記錄。公所主席梁永基回應表示,公所章程內並無此一規定,故此不接受這一建議。
         熟悉州市政府議會運作過程者指出,由於議員必須向選民做交待,議會一向有公開的投票記錄可查,每逢大選時,互相競爭的候選人,因此常以在位議員的投票記錄做為攻詰根據。議員們在議會中的發言,可以只是討論,但若議員表明是動議、提案時,所提建議,就應交由大會議決,或投票表決。
          中華公所章程第十八章最後一段指出,未列於議程上的新事務,將留待下一次會議,董事們獲得足夠時間通知後,才做決定。
         一般的坊間非牟利機構,常有董事們不熟悉議會議事程序的狀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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