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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12月 12, 2009

麻州大學將開辦公立法學院

波士頓環球報昨(十一)日報導,麻州大學董事會十日通過提案,要開設麻州第一個公立法學院。
根據該一提案,麻州大學達特矛斯(Dartmouth)分校將兼併要把校園及資產捐給麻州政府的南紐英崙法學院(Southern New England School of Law),這小型私立學校。
麻大校董會全體董事十日投票後,該校將把這計劃送交麻州高等教育局審核,並排定明年二月投票表決。
麻大校長傑克威爾遜表示,一所公立法學院將填補麻州公立高等教育中的一個明顯隙縫,也將使得該校學生和其他四十四州學生一樣,也有機會修讀公立法律系。
儘管有反對者聲稱,這麼做會花掉麻州數以百萬計的金錢,但之前已獲麻州大學兩個董事委員會支持的這計劃,投票結果為十四票比四票。
麻大達特矛斯分校校長麥珂邁(Jean MacCormack) 早前曾經陳述,公立法學院不會花用納稅人的錢,而且最終還會藉由擴大註冊,為該校以及麻州政府帶來數以百萬計的款項。該校的官方估計為,到2017年時,這法學院的學生人數會從235人成長為559人。
該法學院的主要收入來源,將為學費及雜費,約23,565元。那幾乎是設在波士頓市內的麻州薩福克大學,以及紐英崙法學院所收費用的一半。
反對者主要為三家私立法學院。他們擔心這會增加競爭。
位於春田市的西紐英崙法學院院長Arthur Gaudio就表示,一家經由美國律師協會批准,或尋求批准的法學院,不可能在完全不引致麻州大學或州政府斥鉅資的情況下運作。他日前寫信給麻州大學校董們,籲請他們投票反對這提案。
南紐英崙法學院是一家美國律師協會不承認的學校,但麥珂邁說,她編的財務計劃中,包括投資一千三百八十萬元的免稅款項(nontax dollars)來聘請教職員、建個圖書館,以及其他的學術支援,以帶動這一法學院達到全國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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