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星期四, 9月 25, 2008

H. 5083只適用於波士頓市

編號為H. 5083的麻州雙語選票法案,事實上是只適用於波士頓市的印製雙語選票法案。
這一法案是波士頓市議會於今年五月通過雙語選票家規法之後,經波市長馬連奧簽署,遞入麻州議會後,由麻州眾議員羅許(Michael F. Rush)代表陳請麻州議會討論。
這一法案一旦通過,將指示麻州州務卿為波士頓市內的指定投票站,印製中英,以及中越的雙語選票。
根據麻州議會在網站上公佈的資料,這一法案在六月十九日時,轉交麻州眾議會的法規委員會審理,七月三十日,交給法規委員會的聯席會議後,遭遇暫停處理命運(suspended),並轉交到選舉法委員會,八月廿五日,參議會與眾議會同意舉行聯席會議,之後才訂於九月廿三日舉行公聽會。
在選舉法聯席會議做出建議後,此案將交回麻州眾議會三讀、投票,接著交到參議會三讀,投票,一切順利,最後才呈送到麻州州長辦公室,等州長簽字。只要這一法案在明年的一月六日之前,能夠過關斬將的完成前述過程,就能順利成法。否則2009年一月七日起,就是新的立法年,在過去一年內還未通過的任何待審法案,就此命運終結,一切重新來過。
H5083這一法案,由於是波士頓市議會通過提出的家規法,若要重新提案,波士頓市議會也必須再重新提案,並通過。
由於現在處於麻州議會的非正常會期,任何一名議員反對通過此案,這一法案也將沒戲可唱了。

麻州議會選舉法聯席委員會(Joint Committee on Election Laws)的參議會主席奧古斯特(EDWARD M. AUGUSTUS, JR.)昨(廿四)日表示,他在公聽會舉行之前,就已支持這一法案,在公聽會中聽了陳情,見到一面倒的支持意見後,更加認為應該通過這一法案,尤其這一法案只適用於波士頓市,顯然對波市的許多老人家行使投票權很有幫助。
他指出,依照H5083法案中的條文,當選務單位音譯了候選人姓名之後,在十天之內,候選人有三個選擇,一為接受選務單位翻譯的姓名,二為提出自己喜歡的翻譯姓名,三為決定不使用音譯姓名。既然麻州並不是全美第一個在選票上加印候選人音譯姓名的州,有紐約與加州的多個城市,都已施行多年無礙,再加上前述的三種保障候選人權益規定,他看不出來麻州州務卿有什麼可以顧慮的。他也指出,尤其是族裔媒體在報導選舉新聞時,已經音譯了候選人姓名,對選民來說,這也實在不是什麼新鮮事。
不過轄區在屋斯特的奧古斯特也表示,轄區不在波士頓市的其他麻州議員們,對這一議題未必有清楚的瞭解。


麻州議會選舉法聯席委員會(Joint Committee on Election Laws)的兩名主席,麻州參議員EDWARD M. AUGUSTUS, JR.(右),以及麻州眾議員GARRETT J. BRADLEY(左),昨日主持雙語選票法案公聽會。(菊子攝)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