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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4月 21, 2005

華埠社區關切廿四號地段發展

華埠社區議會十九日晚在月例會中強調,廿四號地段(parcel 24)的發展計劃,需切實照顧華埠民眾的需求及利益,該會在未能詳細瞭解亞美社區發展協會和新波士頓發展公司合作提出的發展投標書細節前,不作支持該發展計劃與否的決定。

麻州公路局(Massachusetts Turnpike Authority)、波士頓重建局(BRA)、華埠及皮革區中央幹道顧問委員會(Chinatown/ Leather District Central Artery Advisory Committee)等三機構,已定四月廿五日(週一)晚六點,假聖占士(St. James)教堂召開華埠及皮革區公聽會,討論廿四號地段的競標書(proposal)。華埠社區屆時將可進一步發表對廿四號地段發展提案的意見。

華 埠社區議會議員劉啟祥、李厚鵬,共同主席陳灼鑑等人十九日晚指出,為避免信義大廈失信於華埠社區的案情重演,使樓宇建成後的租售價格、比率及承諾福利條 件,和當初交給社區討論的發展計劃內容差距頗大的情況不再發生,他們要求發展商把相關的發展細節,包括可負擔住宅及市價單位的數量,預定售價、租金,購買 或承租的資格要求,發展商可獲得的投資回報率(ROI)等等,向議會及社區做詳細說明,以確保華埠社區得以爭取到最大利益。

劉 啟祥表示,當年被麻州公路局無情割走的廿四號地段,原是華人社區的一部份,現在則大概是華埠內最後一塊可供發展的土地,華埠社區無法不重視這一重整社區的 機會,當然也對任何呈交出來的發展計劃,要做更審慎的檢視,並希望能「當年屬於華人,現在歸還華人」的用盡一切辦法,讓華人得以優先租購。為此他要求發展 商待發展計劃完全定案,並能書面備案後,再來徵求華埠社區議會的支持。

亞 美社區發展協會董事長張黃玉鶯則表示,任何這類發展計畫,都必須遵守政府的反歧視、可負擔房屋比率等等規定,她們交出去的發展投標書已是在計算上把建築成 本、社區需要、政府規定等因素考慮進去,最有可能實踐的方案。若是坊間有人能提出更好的發展辦法,她們歡迎各種修改發展計劃的建議。

新波士頓發展合夥公司(New Boston Development Partners LLC)資深副總裁約翰卓蓋特(John E. Dragat)表示,他們是應亞美社區發展協會的邀請,才來參與廿四號地段的發展。他們無意與社區對抗,更不希望聽到會「被告上法庭」的說法,他們和亞美社區發展協會願和華埠社區攜手找出如何提高可負擔住宅數的比率、如何能使最多數目華人得以住進新蓋廿四號地段大樓的辦法。

麻州公路局在去年十二月發出廿四號地段的發展招標書(RFP)後,亞美社區發展協會和新波士頓發展合夥公司合作組成的廿四號地段發展公司(Parcel 24, LLC),是唯一參與投標,遞交了發展計劃的公司。

亞美社區發展協會董事長張黃玉鶯、前任董事長暨現任董事王英健,董事周樹昂等人十九日都出席了華埠社區議會的月例會,為該會代理行政主任劉繼明的首次公開向華埠社區說明廿四號地段發展計劃內容打氣。

十九日的華埠社區議會出席率十分低。廿一名議員中,只有劉啟祥、李厚鵬,陳灼鑑、梅伍銀寬等四人到場。其餘在場的十六人,約十人為廿四號地段發展公司相關人員,餘為地方上的記者及社區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