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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3月 18, 2005

中國民主黨創辦人徐文立在哈佛法學院講談

中國民主黨創辦人徐文立昨(十七)日在哈佛大學東亞法律研究所的午餐會中表示,中國應該推動權利維護,走向民主自治的路,而民眾享有財產權,繳納稅款,將是促使民主萌生,法制落實的開端。

謙 稱自己沒學過法,是法律門外漢,在哈佛大學法學院談法,是班門弄斧的徐文立表示,從中國自古以來就有「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的說法可推想,中國人未必不瞭 解法是什麼,只是從秦代以來,中國長期處於君主專政的體制中,要如何以法治國,以法治理在上位者,還不是那麼容易。解決辦法之一,是讓民眾知道自己的權力 及權利界限在那裏。

目前在布朗大學教授中國民主的徐文立表示,五四運動時,梁啟超是當時的知識份子中,唯一敢指出,學生們可以愛國,可以示威,但不可以縱火焚燒民屋的侵犯了其他人的權利,具有法這觀念的人。

徐文立以交通號誌的「停止(Stop)」牌為例指出,歐美人看見「停止」牌,即使沒警察,也會停下來。一來是因為歐美人自小接受的家庭、社會教育,一來是違犯後,權益受損者將起而要求公道的後果,產生著一種制約作用。

徐文立表示,歐美人士保護私有財產的觀念,並不是經由教育來一代一代傳下去的,而是因為人們有了私有財產,感受到利益攸關所在,才產生保障利益的法律制度。他因此認為,中國必須先讓個人享有財產權,繳納稅賦,有了物質基礎,與權利、責任,才有條件談法制。

徐文立也在此指出,中國人常常權力、權利不分。他說中國人權理事,也是法律教授的郭羅基曾提出把權利倒過來,變成利權,以區分支配力量的權力,以及代表個人利益的財產權之類的權利。

徐 文立在會上以人人都須遵守交通號誌為例,指法是沒有階級之分的。一名與會者卻指出美國最近通過的新破產法,明顯有利於金融機構,損害中產階級權利。他質問 徐文立,如果法真的沒有階級之分,該一法案又如何得以通過。徐文立並沒有正面回答這一問題,但表示自己是還保有點馬克斯思想的民主人士,因為民主是鬥爭得 來的,就如同美國黑人得以享有和美國白人一樣的投票權、工作權,就是經過鬥爭來的。

徐文立在會議尾聲中強調,不要因人廢言,或因事廢言,而且人和人之間,確是和平等無關的各有區別,一般人是更實際的關心各人自身的利益,但政治卻是要照顧到、考慮到絕大多數人的利益。

這一以「中國未來的法制」為主題的午餐會由哈佛大學東亞法律研究所副院長安威廉(William Alfred)主持,徐文立的女兒徐瑾即席翻譯。該院訪問學者陳小平,以及郭羅基教授都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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